佛山市西南组团中心区公共绿地景观工程设计招标(竞赛)公告
评选结果
  •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 项目类型:景观设计
  • 正式公告
佛山市西南组团中心区公共绿地景观工程设计招标(竞赛)公告
发布时间:2006.3.10


受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局委托,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发起佛山市西南组团中心区公共绿地景观工程设计招标(竞赛)活动。本次设计招标(竞赛)面向国际范围,公开邀请设计单位参加投标竞赛。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第1条  招标人
1.1名称: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局                                    
1.2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镇中山东路81号                               
 
第2条  招标代理机构
2.1名称: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2地址:  广州市天河龙口东路36号光机电中心北院楼4楼                  
2.3邮政编码: 510635,电话:020-87597109-809              
2.4法定代表人:黄沃,传真:020-87562532                 
2.5联系人姓名: 黎莉,手机号码: 13318870435               
2.6电子邮箱: dm@wangtat.com.cn         
 [注释]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接受招标人委托,为其办理招标竞赛事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3条  交易服务机构
3.1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2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健力宝北路37号              
[注释] 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确认中标通知书的服务机构。
 
第4条  招标项目简介
4.1名称:  佛山市西南组团中心区公共绿地景观工程                               
4.2位置: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                                                 
4.3投资总额约9900万元人民币(本文件提及的币种皆为人民币)  
4.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5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为33ha 
4.6发包范围包括:佛山市西南组团中心区公共绿地景观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相关服务 
 
第5条  投标资格
5.1招标人要求的资质范围和等级的最低标准至少应满足下列其中一项:
(a)风景园林设计甲级;
(b)城市规划甲级;
(c)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d)城市规划乙级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5.2投标人可以通过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签订的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专业内容,联合体成员两方共同承揽同一专业内容,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进行资格审查。
5.3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应当具有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5.4招标人鼓励国内外知名景观设计师或外国设计企业参加设计招标竞赛。景观设计师或外国设计企业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资质并符合资质的设计企业进行合作,参加设计招标竞赛。工程设计费分配比例由合作双方商定,协商不成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5.5报名单位应提交的书面材料清单。
5.5.1本国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除(a)为原件外,其他为复印件,并带原件验证],包括:
(a)《资格预审表》(投标请求);
(b)营业执照; 
(c)资质等级证书; 
(d)国际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
(e)参与项目设计的关键人员的简历、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
(f)类似项目设计合同; 
(g) 其他有关材料。  
5.5.2外国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除(a)为原件外,其他为复印件,并带原件验证],证明材料均要求有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包括:
(a)《资格预审表》(投标请求);
(b)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c)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保险证明;
(d)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e)国际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 
(f)参与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 
(g)业绩证明;
(h)其他有关材料。 
5.6排除投标人的准则如下:
(a)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范围和等级;
(b)投标人以往与本项目招标人有纠纷;
(c)投标人为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监理单位,或者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d)投标人已收到破产申请或已明显无力清偿债务;
(e)投标人由于商业或职业行为已判决为触犯刑法; 
(f)投标人在商业或职业过程中具有严重渎职行径;
(g)投标人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完税义务及关于社会保障体系规定的支付义务;
(h)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严重歪曲事实的信息。 
5.7如果招标人认为前期咨询机构不适合参加投标,可以将其排除。
5.8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竞赛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6条  招标竞赛程序
6.1 报名方法:
公告发布时间为2006年3月10日-16日。
申请人必须于2006年3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资格预审表》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于2006年3月16日上午9时至11时和下午3时至5时,在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5.5规定的书面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投标人须向交易服务机构支付报名费100元,该费用收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具发票。不允许以电话提出投标报名。
6.2 招标人采用以下第   (b)   种招标竞赛程序:
(a)公开性招标竞赛程序。符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不受名额限制。
(b)选择性招标竞赛程序。招标人根据申请人的资信、承约能力、技术实力,尤其是其技艺、效率、经验和可信度,选定数量合适(下限不小于4,上限不大于10)的正式投标人。
[注释] 选择性招标竞赛程序应贯彻透明和非歧视准则,投标人数应足以保证真正的竞争。
6.3招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确定正式投标人,向正式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
6.4投标人于2006年3月17日参加发布会,领取招标竞赛文件,参加现场踏勘。
[注释] 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竞赛)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该费用收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具发票。
6.5投标人于2006年3月24日前以支票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 2 万元。
6.6投标人于2006年4月14日9时至11时提交投标文件。
 
第7条  评标和定标
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招标人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中投票选出一至三个中标候选方案,并标明排列顺序。
7.2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通过综合评分确定中标方案(中标人)。
 
第8条  工程设计费
8.1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按直线内插法计算。设计单位应报出本工程费率浮动幅度和设计费金额,设计收费基价暂按估算造价计算,工程费率浮动幅度在0至-30%之间;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确需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设计费相应调整。
8.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按以下办法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第1名可获得6万元,第2至3名分别可获得4万元,第4至5名分别可获得3万元。
8.3其余投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8.4中标单位所获得的经济补偿从设计费中扣除。
 
第9条  其他事项
9.1本公告为招标(竞赛)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竞赛)文件为准。
9.2投标人应考虑风险,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外国企业应该了解和考虑有关注册、税金、报关、汇率、外币兑换出境、通信和旅行、现场服务等问题,以免产生分歧。
9.3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9.4投标人凭合法发票收费,税金和交易服务费自理。
9.5如果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不足4人,修正招标方案,报主管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6如果招标人需要,可以委托符合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的投标人或其相关机构承担施工图审查任务。
 

组织架构
  • 招标人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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